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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试点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16
发布部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zw/tztg/202604/t20260416_406093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新能源与节能
  • 住宿和餐饮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农业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标准化工作基础和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已承担过试点项目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各地方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8个,同一领域不超过2个,司法行政、民政专项可额外推荐2个。

扶持标准

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027年—2028年,通过标准化活动推动标准实施、探索需求并总结经验。建设期内需提交年度总结,期满后提交自评报告。国家标准委将复核项目并下达任务,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申报材料

需填写《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含项目名称、单位信息、起止时间等),提供申报单位及参加单位的信用报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申报书需一式三份(书面材料三份及电子文本),通过OA系统提交。

政策原文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https://amr.hainan.gov.cn/zw/tztg/202604/t20260416_4060930.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县、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6〕23号,见附件1,简称《通知》),向各地征集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征集工作,结合国家标准委前期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试点项目征集工作,按《通知》要求重点围绕农业农村、消费品、高新技术、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以及司法行政、民政等领域开展调研,动员和推荐本地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开展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指导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经初审后于2026年5月20日前报省局标准化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电子文本通过OA上报)。

联系人:冯时霞、李丽,电话:65358429。

邮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府大院办公楼。

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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