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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绿色通勤

发布时间:2026.03.30
发布部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原文链接: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488145768972566528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节能减排
  • 稳企稳岗
  • 碳达峰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规定的适用范围内依法经营。 (二)适用于经开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及新扩区域赋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园区。 (三)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四)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在2025年12月2日(含)之后。 (五)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从优不重复’原则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不支持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持的项目。

扶持标准

鼓励用车单位、客运单位、能源供应商共建新能源运力池,企业将长期租赁的燃油燃气大中型客车置换为新能源车辆的,给予每辆新能源车一次性6万元资金奖励。本条措施按事后一次性奖励方式兑现。

申报材料

1.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无需签字盖章);2. 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原件,无需签字盖章);3. 承诺书(需签字盖章,彩色扫描原件);4. 银行账户信息(需盖章,彩色扫描原件);5. 原燃油燃气租赁车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租赁合同、年度租金发票和银行凭证(彩色扫描原件);6. 新能源车租赁合同(租赁期≥1年)、租金发票及银行凭证(彩色扫描原件);7. 新能源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彩色扫描原件);8. 客运经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新能源车《道路运输证》(彩色扫描原件);9. 车辆台账及行驶路线(彩色扫描原件);10. 不再租赁燃油燃气车的承诺书(彩色扫描原件)。

政策原文

2026年经开区绿色通勤项目

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48814576897256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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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规定的适用范围内依法经营。

(二)本条措施适用于经开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以及新扩区域内赋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园区。

(三)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四)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在2025年12月2日(含)之后。

(五)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以下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1.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持的项目。

事项描述

(一)鼓励用车单位、客运单位、能源供应商共建新能源运力池,共同推进绿色通勤。企业将长期租赁的燃油燃气大中型客车置换为新能源车辆的给予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车一次性6万元。

(二)本条措施按照事后一次性奖励的方式进行兑现。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企业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银行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项目单位需提供原燃油燃气租赁车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租赁合同、一个年度的租金发票和银行往来凭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6

项目单位需提供新能源车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满足一年及以上)、自换租以来的车辆的租金发票、租金银行往来凭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7

新能源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8

提供租赁新能源车所属的客运经营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新能源车的《道路运输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9

租赁新能源车前后的车辆台账及行驶路线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0

自租赁使用新能源车之日起不再改为租赁汽燃油燃气车的承诺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6-03-30至2026-06-30  23:59:59

办理程序

1.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3.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4.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5.经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6.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7.经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8.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

010-83508454

特殊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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