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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

发布时间:2026.04.15
发布部门: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7137734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业务范围包含科学研究;3.具备基础研究活动的科技人员;4.具备开展基础研究的条件;5.有专门的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和制度;6.有专门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7.无科研严重失信记录;8.无社会领域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注册类型分为清单制和推荐制:清单制单位需符合教育部高校、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省实验室等9类条件;推荐制单位需满足企业类(近三年营收≥10亿且R&D占比≥3%,或R&D投入≥1500万且占比≥10%且发明专利≥10件)或非企业类(市级以上科研平台或科研项目经历)条件。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需提交:1.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2.项目/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文件;3.科研能力证明(科研项目合同、论文、专利、奖励等);4.清单制单位需提供资质证明(如医院等级证明、科研平台批复文件等);5.推荐制单位需提供推荐函及《推荐申请表》;6.企业推荐制需提供近三年营收、R&D投入证明及发明专利证书。

政策原文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工作的通知

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7137734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实施工作,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相关管理要求,现开展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工作。

     一、组织申请要求

     请各区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发动科研条件良好、但尚未注册的单位进行注册(注册要求与操作指引见附件1),如区内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并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于5月22日前将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推荐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市科技局,后续市科技局将做好注册申请单位的辅导工作。

     二、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社会发展科技科):83355841;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03室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人:胡挺,82340445;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政府大院808室;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联系人:苏海婕,8633127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A座201;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联系人:谢尔娜,22830349;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3号区政府大楼5楼;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人:陈炳锋,88663030;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4楼;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人:何家策,87755936;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01A。

     附件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基本要求与操作指引.doc

     附件2: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推荐申请表.doc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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