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盐城市持续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发布时间:2026.04.18
发布部门:盐城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swj.yancheng.gov.cn/art/2026/4/18/art_2468_441895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个人消费者在盐城市范围内购买燃油乘用车或符合工信部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2. 商家需提前报备审核通过后参与观赛场景、美食推广等活动;3. 品牌需落地首店或举办首秀活动;4. 企业需举办主题消费促进活动并提前备案;5. 项目需符合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方向;6. 活动需符合‘苏新消费’‘515盐城消费季’等主题。

扶持标准

1. 汽车购新补贴:燃油车分档补贴1000-6000元,新能源车每档增加1000元;2. 观赛场景补贴2万元/个;3. 首店经济最高奖励100万元(国际品牌)/30万元(国内品牌),餐饮类按50%执行;4. 首发首秀活动补贴实际支出20%,最高30万元;5. 消费新场景补贴20万元/个;6. 主题活动补贴按实际支出50%(最高20万元)或20%(最高5万元);7. ‘苏品苏货’臻选店补贴10万元,线下专柜3万元,省级/市级榜单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申报材料

1. 购车发票及车辆信息;2. 活动方案及预算明细;3. 品牌资质证明及首店运营材料;4. 项目申报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5. 活动备案材料及支出凭证;6. 企业资质证明及活动执行报告。

政策原文

https://swj.yancheng.gov.cn/art/2026/4/18/art_2468_4418951.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盐城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持续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发送至邮箱ycswyxc@163.com,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18时。

附件:关于持续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盐城市商务局

2026年4月18日

上一篇:银川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
下一篇:奉贤区科技创新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