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南宁市中药制造

发布时间:2026.03.16
发布部门: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nanning.gov.cn/tzgg/t657438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生物与新医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在广西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中医药种植、加工、生产、研发、服务等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同一项目申报单位可按不同方向申报多个项目。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仅提及专项资金支持中药制造专项技改项目(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需通过专家评审及部门会商审核确定拟支持项目。

申报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1. 申报表(含项目申报表、企业基本情况表、已完成投资发票明细表、项目投资明细表、申报书、承诺书样式);2. 推荐项目汇总表;3. 广西中医药产业发展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4. 纸质版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4份)及盖章版PDF扫描件。

政策原文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中药制造专项技改项目的通知

https://gxj.nanning.gov.cn/tzgg/t657438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经(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中医药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自治区统筹支持中医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桂中医药发〔2026〕8号〕,请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申报,请于3月19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4份)报送至市工信局食品医药科(南宁市人民政府1号楼815室,邮寄请用EMS寄送),电子版(盖章版PDF扫描件)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nnsgxjspyy@163.com。各县区需上报推荐正式文,请最迟于3月19日前报至市工信局。

药品、健康食品联系人:食品医药科,陈仕乐,5528961

日化品联系人:轻工业科,杜坚,5530520

                                

附件:1.桂中医药发〔2026〕8号自治区中医药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自治区统筹支持中医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2-1.2026年自治区中药制造专项技改项目申报表

      2-2.企业基本情况表

      2-3.已完成投资发票明细表

      2-4.项目投资明细表

      2-5.2026年自治区中药制造专项技改项目申报书

      2-6.项目申报承诺书样式

      3.中药制造专项技改项目申报指南

      4.推荐项目汇总表

      5.广西中医药产业发展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6年3月16日

 

上一篇: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
下一篇:怀柔区消费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