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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

发布时间:2026.03.03
发布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原文链接: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66606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拥有单台(套)利用深圳市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并确保所填仪器已全部上传至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

扶持标准

无直接资金扶持标准,统计数据将作为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申报材料

1. 盖章版年度统计明细文件扫描件;2. Excel电子版年度统计明细文件;3. 通过系统填报的2025年度仪器使用数据(统计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策原文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2025年度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666065.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根据《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深府办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现对单台(套)利用本市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50万元)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开展2025年度数据统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如实填报,确保所填仪器已全部上传至市共享平台,统计数据将作为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数据支撑。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登录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https://www.irshare.cn),进入“管理系统→数据管理→年度统计”模块,进行年度数据统计工作(统计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上传盖章版扫描件与Excel电子版。

二、上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咨询电话:0755-86968554、86725521

附件: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年度数据统计工作系统操作指引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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