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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4.20
发布部门:赣州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swj.ganzhou.gov.cn/gzsswj/tpxw/202604/67a5a2029df04e49912d738ae6f4a672.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电子信息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社会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2. 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资质;3.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资金安全风险隐患;5. 可实现政府补贴资金T+1日和事后清算,符合最新支付风控标准;6. 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具备消费券实名认证领取、核销能力,禁止远程飞码核销;7. 具备应急响应能力、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本地专业服务团队;8. 具备活动组织协调及宣传推广能力,覆盖辖区各类消费行业;9. 具备数据服务能力,确保数据安全,留存数据5年以上。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申请书(含平台简介、本地用户数量、合作商户信息、活动方案、风险防范措施、配套资源和优惠、以往活动情况等);2. 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2025年依法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3. 《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复印件);4. 近三年无违法失信行为证明材料;5. 承诺书(原件,承诺技术、资源、服务保障能力及材料真实性);6. 其他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申请书每页盖章。

政策原文

赣州市商务局关于遴选2026年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的公告

https://swj.ganzhou.gov.cn/gzsswj/tpxw/202604/67a5a2029df04e49912d738ae6f4a6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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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提振消费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我局2026年将持续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并配套发放消费券,为确保消费券发放的公平性、公正性、便捷性、安全性,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并择优确定1家平台企业承担2026年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台服务机构的基本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社会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1.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近三年来在类似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和资金安全风险隐患。

(二)可实现政府补贴资金T+1日和事后清算,并建立资金安全管理体系,严守资金安全底线,符合最新支付风控标准。

(三)鼓励平台企业活动期间与市商务局消费券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四)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实行消费券实名认证领取、核销,具备现场扫码核销能力(即可实现消费者到店后,由商户收银端主动扫消费者券码进行核销,禁止消费者远程飞码核销),有效防范刷券、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具备风险预警、拦截及熔断处置能力,基于既有系统功能和技术能力,联合收单机构、目标商户等开展套利防控工作,对异常核销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并在我局指导下不断完善活动规则和防控策略,提升套利技术难度。

(五)具备高效的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拥有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具有稳定的本地专业服务团队。

(六)具备较强的活动组织协调及宣传推广能力。平台市场知晓率、消费者认可度高,核销商户可全面覆盖辖区各类消费行业;具备成熟的技术部署、商户拓展及宣传执行能力,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券界面搭建、商户签约及宣传部署,快速响应活动开展。能够积极利用各相关渠道开展宣传推广,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度,放大消费券促消费效应;

(七)具备专业的数据服务能力。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泄露消费者相关信息。可按要求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核销等监测数据,支持活动数据调取,能安全、完整留存活动相关数据及材料5年以上,协助完成巡视、巡察、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平台选定流程

服务平台的选定由赣州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一)申请参与活动的平台服务机构提交相关响应材料;

(二)根据申报材料,筛选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平台服务机构参加专家答辩、评审;

(三)邀约申报平台服务机构现场陈述(含PPT演示);

(四)组织评审。组织评委对申报平台服务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提问、答辩、打分,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入选平台的建议名单;

(五)入选平台建议名单按程序送审后,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

(六)拟入选平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入选平台名单,并与入选平台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七)其他事项。消费券发放期间,入选平台若存在履约不力、对不法行为阻止不力、违法套取消费券资金、严重违反使用核销规则、拒不履行发放协议等情形,市商务局将视情况终止该平台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申请参与活动的平台服务机构按照本公告中载明的平台职责和入选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简介、本地用户数量、本地现有合作商户信息、经营情况、活动方案、风险防范措施、活动期间平台能够提供的配套资源和叠加优惠、以往承接政府部门消费券发放的活动情况等);

2.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2025年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复印件);

4.近三年经营活动无违法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等。

5.承诺书(见附件),承诺具备实施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的技术、资源、服务保障等能力以及对参与遴选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原件)。

6.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申请书需每页盖章。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将需要提交的资料准备好一式六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提交(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于2026年4月24日12:00前报送至赣州市商务局(市政中心南楼1504,申报材料不予退回。逾期送达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97-8224573。

 赣州市商务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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