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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专项消费促进活动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4.20
发布部门: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原文链接:https://swhzj.luzhou.gov.cn/swgg/content_1142550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 具备较强的影响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广,消费者认可度高,能有效管理商户);7. 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识别阻止外挂抢券、套现行为,制定应急预案);8. 具备较强的宣传推广能力(能利用自有渠道及配合主办方宣传);9. 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能提供详尽的发放、核销数据监测);10. 承诺免费提供消费激励资金发放服务及平台使用。

扶持标准

1. 企业需承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2. 通过匹配资金、开展配套活动等方式叠加资源,引导商户叠加优惠措施;3. 需具备广泛商户覆盖能力,协助商户接入活动及培训;4. 需具备技术保障能力,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并妥善处理投诉;5. 需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按日提供分行业统计数据(如激励资金发放张数、金额、核销率、拉动比,互动活动参与人次等)。

申报材料

1. 资质证明;2. 过往消费券发放案例;3. 本次活动技术方案;4. 互动功能实现方案;5. 配套叠加资源承诺。

政策原文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关于公开征选专项消费促进活动服务平台企业的公告

https://swhzj.luzhou.gov.cn/swgg/content_1142550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持续激发消费活力,增强线下实体消费的获得感和体验感,我市拟聚焦线下市内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场景,开展专项消费促进活动(含消费券发放)。现公开征选服务平台企业,承接活动技术支撑与运营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能够分批次组织消费激励资金(含消费券等)发放,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手机APP在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领取后可在活动指定线下实体店铺分类核销。

(二)能够支持线下商户互动核销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到店扫码完成指定操作后即时获取小额激励或抽奖资格等玩法,并具备奖品配置、核销管理及数据统计能力。

(三)能够支持线上互动活动,如消费者打卡、上传图文、短视频参与话题,后台可进行内容审核、评选激励等,并具备相应数据统计功能。

(四)具备广泛商户覆盖能力,支持线下实体商户快速接入活动,并协助商户完成相关活动物料的领取与使用培训。

(五)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有效识别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大规模套现等不法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制定应急预案,及时解决活动过程中各类问题,妥善处理客户投诉。

(六)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按日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激励资金发放张数、金额、核销率、拉动比,以及互动活动参与人次、核销数量等。

(七)承诺免费提供此次活动相关的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并通过匹配资金、开展配套活动等方式叠加资源,引导商户在活动期间叠加优惠措施,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

二、征选要求

(一)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较强的影响覆盖能力。

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能对商户按区域和行业业态进行有效管理。

(三)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能够及时识别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和大规模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能提前预见和应对活动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客户投诉。

(四)具备较强的宣传推广能力。

能够利用自有渠道开展消费激励资金(含消费券等)发放活动宣传工作,能够配合主办方开展多渠道宣传推广活动,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五)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

能够及时提供较为详尽的消费激励资金(含消费券等)发放、核销使用等相关监测数据。

(六)承诺免费提供消费激励资金(含消费券等)发放服务及平台使用。

三、申报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2026年4月22日17:00前,将相关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过往消费券发放案例、本次活动技术方案、互动功能实现方案、配套叠加资源承诺等)报送至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我局将在报名截止后开展评审工作择优确定1家专项消费促进活动服务平台企业。如果只有1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不再另行组织评审,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0-3104847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兴泸龙泉大厦14楼1415办公室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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