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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发布时间:2026.04.20
发布部门:北京市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494745113167773696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生物与新医药
  • 科技创新
  • 招商引资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需在海淀区内合法经营。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申报项目或品种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四)以往年度已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品种不同阶段可再次申报。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方向,支持资金可叠加,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额不超过5000万元;已获得区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从优不重复。 (五)申报生物育种领域的,申报品种须是申报单位独立选育或联合选育的品种。独立选育需为审定(登记)证书或品种权证书上申请者;联合选育需为申请者且排名第一,并取得其他申请者同意。申报品种应采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单倍体育种、转基因、基因编辑、全基因组选择、合成生物等)。主要农作物为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非主要农作物为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推广、审定、登记、备案等范围内的农作物。申报品种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推广、审定(登记)、新品种权证书。本方向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品种不得申报。 (六)所有项目的申报周期均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扶持标准

(一)列入国家、北京市主导(主推)品种名录的农作物品种奖励:主要农作物国家/市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非主要农作物国家/市级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二)通过国家、北京市审定或登记的农作物新品种奖励:主要农作物通过国家/市级审定后推广种植≥50亩,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非主要农作物通过国家/市级登记后推广种植≥30亩,奖励20万元。 (三)获得新品种保护权的农作物品种奖励:给予10万元奖励。 (四)同一品种只享受一次国家或市级奖励。

申报材料

1. 填写《2025年海淀区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交附件材料(签字、盖章要求:是)。

政策原文

2025年海淀区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国外注册认证奖励)

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4947451131677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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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需在海淀区内合法经营。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申报项目或品种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四)以往年度已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品种不同阶段可再次申报。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方向,支持资金可叠加,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额不超过5000万元;已获得区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从优不重复。

(五)申报生物育种领域的,申报品种须是申报单位独立选育或联合选育的品种。申报品种为独立选育的,申报单位须为审定(登记)证书或品种权证书上申请者;申报品种为联合选育的,申报单位须为审定(登记)证书或品种权证书的申请者且排名第一,并取得其他申请者同意。申报品种应采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育成,现代生物育种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单倍体育种、转基因、基因编辑、全基因组选择、合成生物等技术。享受本领域奖励的主要农作物为: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非主要农作物为除主要农作物外的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推广、审定、登记、备案等范围内的农作物。申报品种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推广、审定(登记)、新品种权证书。本方向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品种不得申报。

(六)所有项目的申报周期均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事项描述

(一)对于申报时间内,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根据评审标准每个品种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二)对于申报时间内,首次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洲共同体(CE)、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医疗器械,按照不超过海外发生实际注册费用(含海外注册费、检测费、当地代理费)30%的比例,根据评审标准每个品种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填写《2025年海淀区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交附件材料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4-20至2026-04-30  23:59:59

办理程序

1.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

010-88499405,010-88497299,010-88498679,010-88499713

特殊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申报直接面向符合规定的企业和机构,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申报并受理材料。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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