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需为蔬菜、水果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要求具有一定的生产基础,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每个经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产业,且在耕地上建设果树设施的项目不予支持。
石家庄市栾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2026年中央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luancheng.gov.cn/columns/aeadb0cc-4aa8-4561-9f14-f4565d035e3d/202604/24/5b6e2885-7875-4d7e-a3e1-fd18d4972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