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单位需为独立法人单位,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2. 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广西区内注册单位,具备较强研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3. 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4家,联合申报需签订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4. 企业申报需注册一年以上并填报研发投入数据,初创企业需提供财务报表;5. 企业牵头项目需完成首席技术官备案;6. 项目负责人需为在职人员,1969年1月1日后出生,无在研项目超限;7. 项目组成员中90%以上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8. 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需具备良好科研诚信记录;9. 项目需自筹出资100万元及以上,且财务状况良好;10. 项目内容涉及国家许可管理的需具备相应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