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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发布时间:2026.04.27
发布部门: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sti.xm.gov.cn/xxgk/zfxxgk/xxgkml/zccsjqssqk/202607/t20260703_3005251.htm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荣誉资质
  • 融资贷款补贴
  • 科技成果奖励
  • 科技创新
  • 创业扶持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 具备5年及以上的企业风险投资(CVC)或创业投资经验,且在相关领域、市场、商业模式、技术、财务等方面拥有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评判经验;3. 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承诺按照大赛规则以客观、公正、公平的态度履行评审职责。

扶持标准

无明确扶持标准,政策未提及具体资金、税收或其他形式的扶持措施。

申报材料

1.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工作申请信息表》(附件1,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2.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承诺书》(附件2);3. 专家个人信息表中需提供准确的手机号码(作为评审系统登录账号ID)。

政策原文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举办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厦门赛区)、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十二届“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https://sti.xm.gov.cn/xxgk/zfxxgk/xxgkml/zccsjqssqk/202607/t20260703_30052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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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6〕19号)的要求,我市决定举办“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厦门赛区)、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十二届‘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支持单位:厦门市总工会

厦门市工商联

承办单位:厦门科技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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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具体条件如下: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5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地区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5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6.往届获过奖的企业,只能用新项目参加本届大赛,不能与原获奖项目重复或雷同。

7.为鼓励两岸创新融合发展,本届大赛设立“两岸融合创新奖”。企业参赛项目的技术来源为中国台湾地区或团队核心人员有台籍人员且在厦按月缴纳社保(工商注册满1年企业提供6个月(含)社保缴纳证明;工商注册不满1年企业提供1—3个月(含)社保缴纳证明)、项目体现两岸融合创新特色。

三、大赛流程

(一)报名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统一注册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7月15日

(二)初赛(7月中旬)

初赛阶段由创投专家组成的评审组通过网络系统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按各领域报名结果分配晋级名额,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取一定比例项目晋级复赛。

(三)复赛(7月下旬)

复赛阶段采取非公开项目路演的形式,由投资专家和技术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参赛项目进行当场评审打分。企业组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在完成尽职调查后推荐晋级全国行业总决赛。

(四)地区赛决赛(8月中旬)

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复赛成绩推荐6家初创组企业和6家成长组企业参加最后决赛,决赛采取公开路演的形式进行比赛。

(五)全国赛(9月—12月)

1.全国半决赛

(1)全国赛(半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根据大赛进展情况,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进行分组,采用线下或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比赛。

(2)全国赛(半决赛)参赛企业规模为1000家左右,其中初创企业300家左右、成长企业700家左右。

(3)全国赛(半决赛)结束后,评选出优胜企业400家左右。其中前100家进入全国赛决赛(初创企业约30家,成长企业约70家),全国赛决赛分别评选出五类行业方向的前三名。

2.全国总决赛

全国赛年终颁奖礼将组织评选和公布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5类产业方向一二三等奖、“创新创业50强”和优秀组织单位等,举办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全国总决赛比赛时间:举办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创客中国”全国赛

根据赛事安排,组委会还将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优秀项目参加第十一届“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决赛。

四、奖项安排

参赛企业分为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

1.成长企业组

一等奖:共1名(第1名)     

二等奖:共2名(第2-3名)

三等奖:共3名(第4-6名)

两岸融合创新奖:共3名(根据复赛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列,不与一、二、三等奖重复)

一等奖:共1名

二等奖:共1名

三等奖:共1名

2.初创企业组

一等奖:共1名(第1名)

二等奖:共2名(第2-3名)

三等奖:共3名(第4-6名)

两岸融合创新奖:共3名(根据复赛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列,不与一、二、三等奖重复)

一等奖:共1名

二等奖:共1名

三等奖:共1名

五、支持政策

1.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两岸融合创新奖的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2.优先推荐给大赛合作投资基金、金融服务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给予股权投资和贷款授信,并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3.在厦门创办企业并符合厦门产业扶持政策的,可获得相应配套支持(参照相关政策执行);

4.留学人员创业的可获得留学人员创业引导基金扶持;

5.符合条件的获奖企业可优先推荐参评“双百人才”计划;

6.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免费创业培训;

7.由股权托管中心、产权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等免费提供并购、股改和上市等辅导培训。

8.根据获奖企业的技术特点和需求方向,向科研院所、高校等精准推送需求信息,促进科技成果和获奖企业的技术需求对接。

六、相关活动

组委会将在大赛期间组织系列配套和重点招商推介活动,包含产业政策说明会、各产业园区的现场推介、项目对接、创业沙龙、赛事辅导等。大赛同时鼓励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结合定期组织的厦门科技资本对接会,提供导师、培训、融资等深度服务。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不对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参赛企业应承诺参赛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项目所涉技术知识产权明晰,因信息不实或因知识产权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参赛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组委会具有就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向参赛企业提出必要询问的权利,一经发现存在抄袭、盗用等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及相关支持。

3.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组委会有权对赛程做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4.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规程的最终解释权与补充修订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2-2022908、2032063

大赛微信公众号:白鹭之星

大赛报名官网:www.cxcyds.com

地区赛官网:www.blzxds.com

科技局官网:http://sti.xm.gov.cn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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