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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6.04.23
发布部门:蚌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bengbu.gov.cn/xwdt/tzgg/14104221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项目单位需通过所在县、区(开发区)工信和财政部门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县、区(开发区)工信和财政部门申报。具体申报条件需符合《2026年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

扶持标准

政策正文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需参考《2026年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附件1)中的具体规定。

申报材料

1. 项目单位需准备的申报材料详见《2026年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附件1);2. 现场核查情况表(附件2-1);3. 项目汇总表(附件2-2);4. 通过系统上传的规范命名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gxj.bengbu.gov.cn/xwdt/tzgg/141042213.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加快推动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助力制造强省建设,经研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申报类别、材料详见《2026年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准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县、区(开发区)工信和财政部门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县、区(开发区)工信和财政部门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工信局复审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8322、62871705。

(三)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必须达100%。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设备)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项目核查时,应认真填制项目核查情况表,留存备查(详见附件2-1)。

(四)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含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以及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2〕),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1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24时,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科,齐扬民,联系电话:3115327;市财政局企业科,王慧菊,联系电话:2042172。

 

 

附件:1.2026年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一批)

申报指南

2. 2026年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第一批)

现场核查情况表、汇总表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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