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

发布时间:2026.04.16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sme.sipac.gov.cn/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Notice/noticeDetail/id/305288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且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2. 项目申报单位需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3. 项目需经相关单位推荐(如苏州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等),部省属本科院校项目由本单位审核并自主推荐。4. 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5.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6. 申报单位不得重复申报或同时申报其他部门项目,不得存在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扶持标准

1. 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面上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80万元。2. 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3.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4. 项目需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不考核销售等经济指标。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书(需签字盖章并扫描为PDF格式)。2. 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3. 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扫描件)。4. 相关附件材料(如专利证明、合作协议等)。5. 纸质申报材料(立项后提交,包括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申报表、相关附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https://sme.sipac.gov.cn/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Notice/noticeDetail/id/305288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34号,以下简称《省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苏州科企〔2026〕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研究《省通知》,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组织方式、申报要求、规定事项进行申报。

   2.申报项目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具体由苏州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择优推荐。部省属本科院校项目申报由本单位负责审核并自主推荐。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3.面上项目苏州工业园区限额申报。

二、申报流程

   1.由于项目需进行信用审查和逐级报送,请项目申报单位尽早与园区科创委取得联系,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2.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提交。最终确定立项的项目,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3.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省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三、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67068000、67068023、67068017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66681634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6日

附件下载

《省通知》.pdf

上一篇: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下一篇:苏州市金鸡湖科技领军企业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