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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科技特派员

发布时间:2026.04.28
发布部门: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dl.gov.cn/art/2026/4/28/art_4901_251010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农业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科技特派员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2. 具备促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和基层组织创新创业及增收致富的能力;3. 具有丰富的基层科技服务经验,具备农村适用科技成果或技术服务能力,高校/科研院所申报人需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4. 工作作风踏实,身体健康;5. 品行端正,无科研失信或社会信用失信记录;6. 每年基层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科技特派团需满足:1. 成员为市科技局备案的科技特派员,每团至少10人;2. 团长年龄57周岁以下,具备统筹、组织、研发等能力;3. 团队需专业年龄结构合理,每年服务基层不少于10次,每次参与服务不少于3人;4. 命名需体现服务区域、产业及功能定位。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仅提及备案后纳入动态管理。

申报材料

1. 科技特派员需提交《大连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 科技特派团需提交《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3. 申请表需打印盖章、签字后上传;4. 归口管理部门需提交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5)。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度大连市科技特派员及特派团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kjj.dl.gov.cn/art/2026/4/28/art_4901_2510106.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科技特派员及特派团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特派员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2.具有促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和基层组织创新创业和增收致富的能力。

3.具有丰富的基层科技服务经验,具备农村适用科技成果或新技术、新品种等技术服务能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申报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工作作风踏实,身体健康。

5.品行端正,甘于奉献。派出单位、申报人员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社会信用失信惩戒信息的,不得申报。

6.志愿服务于基层一线,每年在基层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

(二)科技特派团

1.参加科技特派团的特派员应为市科技局登记备案的科技特派员,每名科技特派员只能参加一个特派团,不得重复参加。

2.科技特派团原则上由1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组成,设团长1名。科技特派员根据专业领域、年龄、服务区域、基层服务经验等因素,自由组合成团,由团长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3.团长年龄在57周岁以下,应具备较强的统筹计划、组织实施、科学研发、创新指导、技术服务等能力。成员应专业、年龄结构合理,有利于发挥综合服务功能。

4.科技特派团每年为基层服务不少于10次,每次参与服务的特派员不少于3人。

5.科技特派团的命名应准确体现服务区域、服务产业、核心功能定位等,避免笼统和歧义。申报名称统一为“大连市××(派出地域/服务地域/派出单位)××(服务产业/核心功能)科技特派团”。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科技特派员(团)均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有申报意向的人员或团队可自行申报。科技特派员由申报人提出申请,科技特派团由团长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申报人员或单位注册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xm.kjj.dl.gov.cn),点击“我的项目-项目申报”,选择对应项目进行申报,在线填写提交《大连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或《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申请表》(附件1、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此外,申请表应同步打印盖章、签字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二)初审推荐

按照申报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中省直有关单位等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的科技特派员及特派团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择优推荐,并分别形成正式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附件5)。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扫描件,在系统内点击“项目办理-推荐函上传”,选择对应项目在线提交。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三)审查论证

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各地区、各单位推荐人员和团队进行评估论证,提出备案建议,形成拟备案名单。

(四)公示备案

将拟备案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人员或团队进行正式登记备案,纳入科技特派队伍进行动态管理。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科技特派员及特派团的申报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审核把关,对申报主体资格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负责,申报人员应认真、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2.此前已登记备案的科技特派员,本次无需重复提交。

联 系 人:杨丁  39989886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15室

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许精华  15668605856

附件:

附件1-大连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docx

附件2-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申请表.docx

附件3-关于推荐2026年度大连市科技特派员及科技特派团的函.docx

附件4-大连市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5-大连市科技特派团推荐汇总表.xlsx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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