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科技特派员团需由2-5人组成,团队负责人具有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 入驻企业需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已在‘经济·科企智服’系统入库或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无重大安全、质量、环境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 企业需具有创新发展意愿和研发投入能力,能提供科研条件、工作场地及经费;4. 企业不得为特派员团或派出单位关联企业。
重庆市渝中区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团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s://www.cqyz.gov.cn/zwxx_229/gggs/202604/t20260428_156406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