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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发布时间:2026.04.17
发布部门: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kjj.changchun.gov.cn/sy/tzgg/202604/t20260417_348125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新技术企业
  • 荣誉资质
  • 专精特新
  • 稳企稳岗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企业须在长春市域内(含农安县、德惠市、榆树市、公主岭市)发展;2. 通过吉林省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3. 企业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未在失信惩戒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 企业需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

扶持标准

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重复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补助5万元。

申报材料

政策原文未明确列出具体申报材料清单,但需通过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核验企业基本信息、首次/重复认定情况、信用情况、社保及税务是否异常等信息。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推荐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

http://kjj.changchun.gov.cn/sy/tzgg/202604/t20260417_3481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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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科技创新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现组织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2025年度项目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

长春市域内(含农安县、德惠市、榆树市、公主岭市)发展,且通过吉林省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未在失信惩戒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依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企业需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

二、支持方式 

首次认定最高10万元、重复认定最高5万元。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对辖区内2025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核验(企业基本信息、首次认定或重复认定、信用情况、社保及税务是否异常、征询是否领取补助等),将推荐函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报市科技局,电子版同步报送。

(二)受理。市科技局企业处负责受理。

纸件受理时间:4月27日-4月28日。

(三)信息联合核查。市科技局将依据推荐名单通过有关部门核查企业信用、社保及税务等情况。

(四)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通过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兑现政策资金(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

1.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朝阳区科学技术局    赵晨舒 0431-85109297

南关区科学技术局    彭正初 13298886166

宽城区科学技术局    贾钧尧 0431-89990572

二道区科学技术局    孔德军 0431-84643617

绿园区科学技术局    钱梦雅 0431-87605079

长春新区工信局(科技局)李夏婷 0431-81335703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程英博 0431-89960507

净月区科学技术局    张腾森 0431-85532177

汽开区科学技术局    林 琳 0431-81501730

莲花山文体旅游科技局  佟 萌 0431-82536047

中韩示范区科技和工信局 李 威 0431-81186872

双阳区科学技术局    张育铭 0431-84223588

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   张广宇 13844962128

公主岭市科学技术局   尚鸣赫 0434-76330006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   李首东 0434-83611655

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刘佳萍 18943037229

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   卢晓菲 0431-87000582

2.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科技企业发展处     耿素梅 0431-88777285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7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耿素梅,复审:刘永学,终审:陈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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