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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发布时间:2026.04.28
发布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原文链接: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87121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新材料
  • 高技术服务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航空航天
  • 人才政策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申请单位须为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企业(需为市科技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或社会组织。 2.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单位全职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 在读博士(需导师同意且学位论文内容不直接用于申请项目); - 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且有2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3. 项目组主要成员(含负责人)最多5人(学生不计入)。 4. 合作单位需满足: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量限1家; - 合作单位研究人员数量≤申请单位人员数量; - 企业单位需提供自筹经费承诺书(不低于财政资助金额)。 5. 限项条件: - 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同一年度仅可申请1项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 - 企业单位:同一年度仅可申请1项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 - 项目研究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重复。 6. 伦理与合规要求: - 涉及科技伦理的项目需提供伦理审查证明; - 申请单位、合作单位、负责人及成员不得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惩戒情形。

扶持标准

1. 支持强度:立项项目不超过1500个,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且不超过申请额度。 2. 支持方式:事前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 3. 项目期限:执行期3年(在读博士项目可调整为1-3年)。 4. 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申请单位无需编制明细预算,但需遵守负面清单管理。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请书原件; 2.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事业单位提供,未完成则提交2024年度报告); 3. 项目承诺书原件; 4. 项目负责人学位职称证明(需提供以下一项): - 博士学位证书(在读博士需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学校在读证明); - 高级职称证书; - 硕士学位证书+2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函; - 中级职称证书+2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函; 5. 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复印件(在读博士无需提供); 6. 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深圳社保缴纳凭证及全职在深工作证明(在读博士无需提供); 7. 近三年代表性研究成果证明材料(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 8. 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公章); 9. 在深科研用房和仪器设备清单(高校和医疗机构无需提供); 10. 企业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11. 伦理审查证明文件(涉及科技伦理的项目)。

政策原文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871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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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请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31日16:00。

二、申请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原则上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或下载填报。

三、申请单位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申请指南》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交审核后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间内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提交受理(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四、项目受理无需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后,申请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验原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度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申请指南

2.2026年度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形式审查要点

3.青年项目A类申请书

4.青年项目B类申请书

5.青年项目(海外)申请书

6.青年项目C类申请书

7.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

8.承诺书(申报人)

9.项目承诺书(申请单位)

10.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模板)

11.项目负责人知情书(非项目负责人填报系统时提供)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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