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主体需为北京CBD功能区及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范围内规范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第二、三、四、十四条除外)。2. 申报主体及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朝阳区相关政策规定,无其他政府部门不予支持的情况。3. 项目需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6日期间在北京朝阳区、CBD功能区及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范围内发生。4. 同时符合本措施和朝阳区其他支持政策条件的企业,不能重复申请和享受财政扶持资金。
关于公开征集《朝阳区促进商务中心功能提升若干措施》2026年度支持项目的通知
http://www.bjchy.gov.cn//affair/file/otherfile/4028805a9d486e5c019d4cece72805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