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主体需为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可放宽至40岁)的青年科技人才,首次在朝阳创业且创业时间3年以内,或区外新迁入3年内的企业。
2. 创业者须为企业创始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经实际控制人推荐的联合创始人(公司成立三年内持有股份)。
3. 创业企业需在朝阳区规范经营、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属于人工智能、产业互联网、科技服务业、元宇宙、数字医疗、数字安全、数据要素、智能机器人及“科技+”相关产业。
4. 企业需满足首次创业或新迁入的条件,政策最高连续支持3年。
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朝阳区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支持项目的通知
http://www.bjchy.gov.cn//affair/file/otherfile/4028805a9d13d033019d2ea0171e1b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