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主体需为以法人单位为依托,提供中试服务的实体平台。
2. 具有行业公共服务性质或功能,能提供综合性、专业化中试平台服务及系统化解决方案。
3. 基础能力要求:
- 具备完善的中试线或试验场地,配备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中试设备或设施原值600万元以上,试验场地500m²以上。
- 拥有10人以上具备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及专业人才。
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自治区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http://www.gxgg.gov.cn/xxgk/bmwj/t275131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