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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消费促进活动

发布时间:2026.04.25
发布部门:绵阳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swj.my.gov.cn/mysswj/c101372/202604/506f456ada6b42ae8f7d7f4182cf1475.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批发和零售业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扩产上规模

申报条件

1. 活动投入资金不低于20万元;2. 参与商户(品牌)不低于30家;3. 带动消费金额不低于100万元;4. 活动时长不超过30日;5. 申报主体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舆情事故及违法违纪行为;6. 活动需提前向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备;7. 同一主体不得重复享受同一批次补贴,全年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2次。

扶持标准

按活动实际投入费用的40%给予事后补贴,最高不超过40万元。根据评审得分分为三档:第一档(90分及以上)补贴比例不超过40%,第二档(85-89分)不超过35%,第三档(80-85分)不超过30%。

申报材料

1. 申报表;2.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3. 信用中国截图;4. 资料真实性承诺书;5. 活动支出清单及票据;6. 活动方案;7. 应急预案;8. 参与企业名单;9. 带动消费佐证材料;10. 流量统计及宣传资料;11. 活动照片;12. 活动总结。材料需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政策原文

绵阳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swj.my.gov.cn/mysswj/c101372/202604/506f456ada6b42ae8f7d7f4182cf1475.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2026年一季度“开门红”十条措施〉的通知》提出,对2026年一季度投入资金超20万元(含)、参与商户(品牌)超30家(含)且带动消费超100万元(含)的主办或承办促消费活动市场主体,按照不超过活动实际投入费用的40%给予事后补贴,单场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40万元。

请各消费促进活动主体对照《2026年度促消费活动补贴细则》进行自愿申报。相关材料经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于4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资料报至市商务局消费促进科。

联系人:祝子涵,电话:0816-2264372。

县区申报咨询:

涪城区商务局0816-2628038

游仙区商务局0816-6030586

安州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5019186

江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3365117

三台县商务局0816-2121220

梓潼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5388258

盐亭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7222806

平武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8829488

北川羌族自治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6197104

绵阳科技城新区经信和商务局0816-2275315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0816-8130166

仙海区经济发展合作局0816-2760111

特此通知。

 

附件:1.绵阳市商务局促消费活动补助汇总表

2.促消费活动补贴申报表

3.2026年度促消费活动补贴细则

4.促消费活动补贴申领流程

5.申报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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