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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产教融合型企业

发布时间:2026.04.29
发布部门: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pc.dl.gov.cn/art/2026/4/29/art_2480_251038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金融惠企
  • 人才政策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企业在辽宁注册成立,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 符合《辽宁省建设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所列条件之一。 3. 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4. 优先考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需参考《辽宁省建设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中关于‘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的落实要求。

申报材料

1. 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表 2. 《实施办法》第七条相关内容证明材料或说明 3. 企业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及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说明 4. 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截图(需体现完整信用情况) 5. 企业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6.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需公开发布)

政策原文

关于申报2026年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https://pc.dl.gov.cn/art/2026/4/29/art_2480_2510389.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市县、先导区发展改革、教育部门,在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大连市域内相关企业: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发改社会字〔2026〕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2026年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通知》予以转发,并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认真研究《辽宁省建设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教育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程序报省发展改革委。

2.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请在此前将申报材料发送到dalian83623373@163.com邮箱,并注明企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83623373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84603631

附件:1. 关于申报2026年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辽宁省建设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3.附件1: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表.docx

附件:4.附件2:2026年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汇总表.xls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教育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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