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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投资促进激励资金

发布时间:2026.04.29
发布部门:广东省商务厅
原文链接:https://com.gd.gov.cn/zwgk/gggs/content/post_489133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招商引资

申报条件

扶持标准

按地市分配固定金额:每个符合条件的地市(或区县)分配500万元,合计5000万元。具体分配名单包括惠州、东莞、阳江、河源、江门、广州天河区、珠海金湾区、韶关浈江区、佛山顺德区、潮州饶平县。

申报材料

政策原文

https://com.gd.gov.cn/zwgk/gggs/content/post_4891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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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2026年一季度投资促进激励资金预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5日(共7天)。

联系方式:省商务厅(投资促进处),020-38811143。

附件:1.2026年一季度投资促进激励资金预分配方案

          2.投资促进激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商务厅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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