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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发布时间:2026.04.30
发布部门: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www.bjdx.gov.cn/bjsdxqrmzf/zwfw/zfwj67/1380045/2315585/index.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新材料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

1. 企业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 2.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从业一年以上; 3.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4. 其他认定标准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执行; 5. 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需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后方可申报。

扶持标准

企业可通过‘随申请、随认定、随报备’的快速审批流程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且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简化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请表》; 2. 《实施方案》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3. 若选择告知承诺制,需上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需符合资质要求并附验证码); 5. 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含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证书编号); 6. 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

政策原文

关于转发《关于启动2026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s://www.bjdx.gov.cn/bjsdxqrmzf/zwfw/zfwj67/1380045/231558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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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实施工作,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启动2026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即日启动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6日(星期五),在此期间企业可“随申请、随认定、随报备”。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下载查看并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启动2026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pdf

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咨询电话:6926563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8:00

关于转发《关于启动2026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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