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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30
发布部门: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原文链接:http://hzamr.huizhou.gov.cn/zwgk/bmwj/tzgg/content/post_576209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荣誉资质

申报条件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要求执行,具体条件需参考上级文件及附件内容。

扶持标准

未在原文中明确提及具体扶持标准,需参考上级文件或附件中的相关规定。

申报材料

1. 《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需从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2.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3.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4. 纸质版申报材料(双钉装订,一式五份);5. 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粤政易或邮箱提交)。

政策原文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http://hzamr.huizhou.gov.cn/zwgk/bmwj/tzgg/content/post_5762098.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6〕20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试点项目,有关项目可向对口省直单位推荐,也可由我局推荐至省市场监管局。由我局推荐提交的项目,请于2026年5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惠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纸质版(需要双钉,不需要另外印制封皮或进行胶装)一式五份邮寄至:惠城区江北文明2路质检大院1号楼1009室,黄志聪查收收。电子版请通过粤政易发送至联系人或发至邮箱biaozhun@huizhou.gov.cn。

二、《通知》附件3《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可以在“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书中提到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需按要求提供。

三、申报书中“联合审核单位”“联合推荐单位”是针对申报司法行政领域专项、民政领域专项试点,申报其他领域试点不要求。

四、由我局推荐的项目,申报单位无需在市场监管总局系统上进行填报。待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审核后,我局将另行通知。

五、各单位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惠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联系。联系人(粤政易同名):黄志聪,电话:2831273。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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