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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概念验证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30
发布部门: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men.gov.cn/jmkjj/gkmlpt/content/3/3484/post_348496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江门市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 在江门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满两年以上;2. 具有明确的目标及服务方向,完善的服务、运行和质量保障机制,且项目可行性经第三方专家论证通过;3. 具备必要的概念验证服务固定场地和设备,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用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用房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4. 具有专业化服务团队,需设概念验证中心负责人1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参与和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案例3项及以上),运营管理团队总人数6人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5. 已对外开展申报领域验证服务,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已完成服务的入库项目数量1项以上;6. 申报时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失信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未出现严重科研诚信问题;7. 联合申报需注意共建单位不超过2家,配套条件集中设置于申报单位;8. 已认定为国家、省级概念验证中心的,自动认定为市级。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仅提及已认定为国家、省级概念验证中心的自动认定为市级。

申报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1. 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申报书;2. 整体情况报告;3.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含共建单位);4. 组织架构及运行管理机制佐证材料(含第三方专家论证材料);5. 项目库清单及服务合同或协议;6. 场地说明及设备清单(加盖公章);7. 人才服务团队清单(含负责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业绩及社保/个税证明);8. 共建协议(含共建单位);9. 申报单位承诺书(加盖公章)。

政策原文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江门市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申报的通知

http://www.jiangmen.gov.cn/jmkjj/gkmlpt/content/3/3484/post_3484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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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江科〔2025〕203号)等文件规定,现开展2026年江门市概念验证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江门市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其它具体条件、材料以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指南》基本条件、有意愿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位,按照自身基础条件,选定具体领域,编制江门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材料(附件2),打印盖章装订后报送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在核实申报材料并在实地走访后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推荐名单(附件3)及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属市直单位的,直接向市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和推荐名单。

(三)组织遴选。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咨询论证或现场考察。

(四)择优布局。根据评价情况,结合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实际需求,择优确定市概念验证中心认定名单,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批准授牌。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17:00时,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17:00时。

(二)在安全生产、环保、科研等领域有失信行为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并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未经审核推荐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嘉奇,0750-8228509。

附件:1.2026年江门市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申报指南

2.申报材料模板

3.推荐函模板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1.附件1-申报指南.doc

2.附件2-申报材料模板.zip

3.附件3-推荐函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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