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河源市广东优品购

发布时间:2026.04.30
发布部门:河源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www.heyuan.gov.cn/hysswbj/gkmlpt/content/0/701/post_70165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扩产上规模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汽车购新补贴:个人消费者需在河源市报名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新车,购车日期在202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且车辆需于2027年1月10日前完成注册登记。2. 电子产品购新补贴:个人消费者需在河源市报名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购买最终销售价格6000元以上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电子产品,支付日期在活动实施期限内。3. 餐饮消费券:个人消费者需在河源市参与活动的餐饮商户进行餐饮消费。4. 特色优品购新补贴:需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品类(具体品类后续公布)。5. 餐饮发票抽奖:需取得河源市餐饮行业经营者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扶持标准

1. 汽车购新补贴:购车价格6万-8万补贴2000元/辆,8万-15万补贴4000元/辆,15万以上补贴5000元/辆。2. 电子产品购新补贴:每件商品定额补贴500元。3. 餐饮消费券:普通类分四档(200元券/1000元满、100元券/500元满、40元券/200元满、20元券/100元满);宴席类分五档(10000元券/50000元满、6000元券/30000元满、4000元券/20000元满、2000元券/10000元满、1000元券/5000元满)。4. 特色优品购新补贴:补贴品类和标准后续公布。5. 餐饮发票抽奖:具体方案后续公布。

申报材料

汽车购新补贴需提供: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②申请人本人银行借记卡信息;③支付凭证;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⑤《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照片;⑥《机动车行驶证》(主、副页)照片;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电子产品购新补贴、餐饮消费券等未明确列出材料,需根据常规流程提供相关凭证(如发票、支付记录等)。

政策原文

河源市商务局关于选聘第三方开展河源市2026年5至12月“广东优品购”活动资金审核工作的通知

http://www.heyuan.gov.cn/hysswbj/gkmlpt/content/0/701/post_70165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评审机构:

根据开展2026年5至12月“广东优品购”活动有关工作安排,拟公开选聘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河源市2026年5至12月“广东优品购”活动资金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方资质要求

有意参与选聘的第三方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诚信守法,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广东)”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备资金审计、评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

(二)入选河源市政府采购平台,并且具有一定财政资金审计、评审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

二、委托第三方服务事项

(一)汽车购新补贴

1.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拟兑现汽车购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分批详细审核,判定个人消费者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补贴资金申报资格、条件,并出具审核报告。

2.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疑问的个人消费者,与个人消费者、销售企业、有关部门沟通对接,查实个人实际消费情况,再予以审核判定。

(二)电子产品(含河源特色优品)购新补贴

1.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拟兑现电子产品(含河源特色优品)补贴资金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分批详细审核,判定企业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补贴资金申报资格、条件,并出具审核报告。

2.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疑问的申报企业,与申报企业、有关部门沟通对接,采取电话核实、实地核实等措施,核对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原件等资料,并了解企业有关业务开展情况及个人实际消费情况,再予以审核判定。

(三)“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补贴

1.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拟兑现餐饮消费券补贴资金的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分批详细审核,判定企业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补贴资金申报资格、条件,并出具审核报告。

2.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疑问的申报企业,与申报企业、有关部门沟通对接,采取电话核实、实地核实等措施,核对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原件等资料,并了解企业有关业务开展情况及个人实际消费情况,再予以审核判定。

(四)餐饮发票抽奖活动相关审核工作。具体服务事项待后确定。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出具正式的并经我局验收合格的审核报告止。

四、选聘方式

请有意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照第二条“委托第三方服务事项”,提交预算报价及审核方案。我局将综合考虑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报价及审核方案、财政资金评审工作经验等确定最终的第三方机构。

五、选聘材料要求

请有意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按要求提交如下纸质材料(所有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需包含40个查询领域);

(四)报价及审核方案;

(五)承诺书(详见附件)。

六、其他要求

(一)请有意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于5月9日前按要求提交选聘材料至市商务局四楼403室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科,联系电话:0762-3387022。

(二)对于本通知未详尽事项,请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与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科联系咨询。

附件:承诺函(样式).doc

河源市商务局

2026年5月6日

上一篇:四川省“一带一路”科技合作项目
下一篇:陕西省低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