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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

发布时间:2026.04.30
发布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s://kxjst.jiangsu.gov.cn/art/2026/4/30/art_82540_1176485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新能源与节能
  • 新材料
  • 航空航天
  • 资源与环境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成果奖励
  • 融资贷款补贴
  • 专精特新
  • 招商引资

申报条件

1. 牵头单位为企业时,需为领军企业或新锐科技企业,若为龙头企业,2025年销售收入需达10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独角兽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 2. 牵头单位为重大科技平台时,需为国家或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 3. 参与单位需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平台等独立法人单位,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原则上需包含高校或科研院所,鼓励长三角地区单位参与。 4. 企业成员需具备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高校/院所成员需拥有原始创新能力较强的研究团队和科研条件。 5. 鼓励概念验证、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科技金融等机构参与,需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能力或资质。

扶持标准

通过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技术攻关,形成协同创新机制,提升科技创新组织化程度。支持跨区域整合资源,开展'卡脖子'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攻关,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申报材料

1. 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含重大联合攻关任务、中长期战略目标)。 2. 《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申请书》(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3. 共建协议(明确责任落实、协同攻关、决策运行、资金筹措、知识产权、利益分配等机制)。 4. 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简介(含技术创新情况、研发投入、核心技术、荣誉奖项等)。 5. 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或章程。 6. 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意见及盖章材料。 7. 涉密内容需脱密处理。

政策原文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

https://kxjst.jiangsu.gov.cn/art/2026/4/30/art_82540_11764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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