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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外投资备案

发布时间:2026.04.29
发布部门:深圳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12759005&infoType=bid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其他

申报条件

在商务主管部门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境外机构证书》的境内投资主体。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仅提及填报半年报是申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

申报材料

无直接申报材料要求,但附件中提及若账号密码遗失需提交:1. 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申请(加盖企业公章);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JPG或PDF格式)。

政策原文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工作的通知

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12759005&infoType=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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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的通知》(商办合函〔2019〕1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商务部有关工作部署,2026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工作(以下简称“半年报”)已经启动。按照《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规定,填报半年报是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申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主体

在商务主管部门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境外机构证书》的境内投资主体。

二、报送时限

按照“凡备案(核准)必报告”的原则,请各有关企业于2026年5月23日前,报送2025年下半年半年报;于2026年8月1日-8月31日,报送2026年上半年半年报(如有变动将另行发文通知)。

三、报送路径

请各有关单位在上述填报期限内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址附后)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按照“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的路径打开填报页面并完成填报(具体填报指引请见附件)。

(平台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四、业务咨询

(一)咨询电话:0755-83182991/83173363(统计业务咨询)。

(二)咨询微信:添加微信号“SSFET1994-2”,备注“企业名-对外投资统计咨询”。

(三)技术支持:010-67870108-1-4。

特此通知。

附件: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操作指引

深圳市商务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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