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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发布时间:2026.05.06
发布部门: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gxj.baoji.gov.cn/col3954/col3965/202605/t20260506_126809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专精特新
  • 科技创新
  • 荣誉资质

申报条件

1. 国家级集群申报需符合工信部《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认定标准,且为已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 由所在县区工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自愿申报;3. 2023年度认定的凤翔区凤香型白酒、眉县纺织2个集群须参与省级集群复核。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2. 《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附件2);3.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4. 《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5. 所有材料需提供一式5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

政策原文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的通知

http://gxj.baoji.gov.cn/col3954/col3965/202605/t20260506_1268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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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县区工信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市国家级集群申报和省级集群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集群申报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县区工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根据工信部《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选择符合认定标准、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进行申报。请拟申报国家级集群的县区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5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至市工信局县域工业科,我局将择优推荐报送省工信厅。

二、省级集群复核

2023年度认定的凤翔区凤香型白酒、眉县纺织2个集群须参与本次复核工作。由所在县区工信部门作为复核申报主体,于2026年6月5日前将《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式5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至市工信局县域工业科。

三、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县区工信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国家级集群申报和省级集群复核工作,如实编制申报资料,提供佐证资料。如发现虚假填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联系人:林一鸣,联系电话:0917-3260805

附件:1.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2.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

3.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

4.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情况汇总表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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