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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

发布时间:2026.05.06
发布部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276510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新能源与节能
  • 碳达峰
  • 节能减排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活动举办时间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2. 申报活动具有领域代表性、节能减排创新性和广泛影响力。 3. 申报活动已按照或计划按照《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要求开展碳中和工作。 4. 申报单位具备实现大型活动碳中和相关工作基础或资源,能够有效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扶持标准

1. 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试点示范项目建议名单。 2. 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项目名单。 3. 委托技术机构开展碳中和评价,择优纳入案例集并宣传推广。

申报材料

1. 《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2)。 2. 《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计划表》(附件3)。 3. 盖章扫描件电子版材料。 4. 温室气体排放量预核算表及数据收集表(附件2备注要求)。 5. 碳中和自我承诺函(附件3模板)。 6. 大型活动碳中和评价报告(附件4模板)。

政策原文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2765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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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倡导绿色低碳社会新风尚,打造一批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拟面向全市开展征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的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在深圳市管辖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参加人数在1000人及以上的较大规模聚集行动,包括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宣传等大型活动。试点示范项目需具备较好的碳中和基础,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时间

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6月15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活动举办时间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二)申报活动具有领域代表性、节能减排创新性和广泛影响力。

(三)申报活动可以是已按照或计划按照《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

(四)申报单位具备实现大型活动碳中和相关工作基础或资源,能够有效地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政策宣贯。我局将组织开展专题宣贯培训,指导大型活动组织方开展申报工作,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根据《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附件1)的要求,填报《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2)和《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计划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上述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专家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综合统筹考虑试点示范项目建议名单。

(四)公示发布。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2026年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五)评价推广。我局将委托符合条件的技术机构开展碳中和评价,择优纳入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案例集,并开展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

      2.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申请表

      3.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计划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30日

(联系人:向工,0755-23918507;邮箱:qihouchu@meeb.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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