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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联合研发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06
发布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605/t20260506_7144705.htm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或港澳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具备科技研发能力和国际合作基础。 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6年1月1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或参与在研项目。 3. 外方合作单位须为境外注册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机构,非中方分支机构,具备科技研发能力和长期合作基础。 4. 项目需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整合优势团队,鼓励女性科研人员参与。 5. 申报单位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且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无科研失信记录。

扶持标准

无明确扶持标准,项目需通过科技部组织的评审流程,包括形式审查、首轮评审、答辩评审等环节,择优立项。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书(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 2. 企业申报项目需提供设区市科技局出具的审核推荐函。 3. 联合申报协议及诚信承诺书。 4. 外方合作协议或意向书,明确知识产权条款。 5. 外方项目牵头人相关资质证明及聘用材料(如适用)。 6.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的项目需提供国内审查报批手续材料。

政策原文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605/t20260506_7144705.htm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外〔2026〕4号)转发给你们,有关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对照科技部通知中的具体要求以及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等要求进行审核,对所推荐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不得填报涉密或敏感内容。企业申报的项目须由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出具审核推荐函。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6月23日下午下班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将项目申报书网上提交省科技厅审核,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

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二、项目申报对口业务部门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联系人:俞璇0591-87871764

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联系人:杜文霞0591-87882339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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