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主体为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实际经营,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2. 申报主体承担了国家、北京市6G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任务已获得上级财政经费实际拨付,立项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且2026年仍处于任务执行期限内。
3. 申报主体应为所申报任务的参与单位(牵头或参与任务),且满足:
a. 任务已获得立项并签订任务书、合同书或责任书;
b. 任务书明确牵头单位、负责人、任务内容、研究目标、参与单位、任务分工、实施周期、考核指标、预算安排等;
c. 各参与单位承担的任务具有独立预算,明确资金分配额度。
4. 每个单位每年可申报一个符合支持条件的任务。
5. 以工程建设、设施投入为主的科研基础与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试点示范工程、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等能力提升项目,以及资金奖励补贴类项目不予支持。
6. 申报年度内已获经开区其他研发类支持资金的单位,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