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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养殖业绿色发展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07
发布部门: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www.djy.gov.cn/gkml/djysnyncj/qtwj/1501941943247044608.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农业
  • 资源与环境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节能减排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项目实施单位需为都江堰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或水产养殖单位,符合《成都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 2. 畜禽养殖场需在农业农村部全国畜禽养殖场备案系统赋码(新建场除外),达到或建成后达到规模养殖标准。 3. 信用良好,三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 4. 具备设施农用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手续(年出栏生猪5000头或存栏2500头及以上需环评报告书)。 5. 水产养殖单位需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不动产权证书》等土地权属证明。 6. 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省级以上原良种场等优先支持。 7. 项目需配合农业农村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

扶持标准

1. 畜牧业补短板项目: - 市级财政补助不超过总投资30%,最高300万元。 - 同一地址近三年不得重复申报类似项目。 - 都江堰市申报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 设施渔业及尾水治理项目: - 新(扩)建设施渔业: -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补助900元/立方米,陆基/流水池塘100元/立方米,圈养/工程化400元/立方米。 - 补助不超过总投资50%,最高300万元。 - 尾水治理: - 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项目,每亩补助不超过5000元。 - 补助不超过总投资50%,最高200万元。 3. 补助金额最终以成都市专家评审和财政预算为准。

申报材料

1. 2027年养殖业绿色发展储备项目建议书(按模板填写)。 2. 相关佐证资料: -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信用记录。 - 畜禽养殖场备案系统赋码截图(畜牧业项目新建场除外)。 - 用地权属证明(如《水域滩涂养殖证》《不动产权证书》等)。 - 设施农用地备案证明。 - 环境影响报告书(年出栏生猪5000头或存栏2500头及以上需提供)。 - 技术人员职称或证书。 - 自筹资金筹措证明。 - 其他与项目实施方案对应的佐证材料。 3. 加盖镇(街道)公章的《2027年养殖业绿色发展储备项目汇总表》。

政策原文

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7年养殖业绿色发展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

http://www.djy.gov.cn/gkml/djysnyncj/qtwj/1501941943247044608.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7年养殖业绿色发展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2026〕4-74)要求,我局拟开展2027年都江堰市畜牧业补短板项目、设施渔业及尾水治理项目储备工作,请各镇(街道)组织辖区内有意向且符合项目储备指南要求的单位于2026年5月27日17:00前向我局提交储备项目建议书、相关佐证资料及加盖镇(街道)公章的2027年养殖业绿色发展储备项目汇总表。畜牧业补短板项目联系人:岳成鹤,联系电话:18382186490;设施渔业及尾水治理项目联系人:吴丽娜,联系电话15283526902。  

特此公告。

 

附件:1.2027年畜牧业补短板项目储备指南

2.2027年设施渔业及尾水治理项目储备指南

3.XX储备项目建议书(模板)

4.都江堰市2027年养殖业绿色发展储备项目汇总

表(另附)

 

 

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7日

点击下载此文件

相关附件:

•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7年养殖业绿色发展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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