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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发布时间:2026.05.07
发布部门: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scjgj.taizhou.gov.cn/zfxxgk/fdzdgknr/zcwj/bmwj/art/2026/art_e406c4b259f44a96a9c9bd54d0544db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符合江苏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条件(具体条件需参考附件《关于报送2026年度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市监人〔2026〕51号)中的具体要求,原文未明确列示)。

扶持标准

无直接资金扶持或奖励标准,政策内容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流程及要求。

申报材料

1. 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直接报送材料;2. 各市(区)申报人员:需由各市(区)市场监管局汇总,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推荐,并出具委托书;3. 所有申报人员需提交《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表格)。

政策原文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https://scjgj.taizhou.gov.cn/zfxxgk/fdzdgknr/zcwj/bmwj/art/2026/art_e406c4b259f44a96a9c9bd54d0544db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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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市监人〔2026〕5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1.报送纸质材料时,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管局人事教育处,各市(区)申报人员由各市(区)市场监管局汇总,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推荐,并出具委托书后连同汇总填写的《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表格)一并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人事教育处。

2.所有纸质材料于2026年7月3日下班前送至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泰州市海陵南路315号301室,联系电话:0523-86606246、0523-86200622),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报送2026年度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市监人〔2026〕51号)

    https://scjgj.jiangsu.gov.cn/art/2026/4/23/art_78963_11761584.html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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