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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自筹资金类科技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08
发布部门: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www.zhaoqing.gov.cn/zqkjj/gkmlpt/content/3/3240/post_324046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项目单位需自主立项并自行筹措全部项目资金,面向自然科学及交叉科学领域,不接受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申报。 2. 不同项目类别需满足特定条件: - 基础研究项目:牵头单位须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 - 揭榜挂帅项目:需签订技术合同(金额≥10万元),且项目牵头单位为技术合同供给方。 - 科技报告项目:牵头单位需具备决策咨询研究能力和基础条件。 - 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牵头单位须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或拥有市级(含)以上创新平台,且新增自筹资金≥30万元(不含设备购置和基础建设)。 - 面上项目:牵头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内部决策机构、财务制度、无信用失信记录;医疗机构需获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推荐。 3.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科研诚信问题,且不得重复申报已立项项目或存在未完成项目。 4. 面上项目推荐名额受单位类型、研发平台级别及研发投入限制(如高校、三级医院无限制,省级平台单位每年5项,市级平台单位3项,其他单位1项,研发投入每100万元增加1个名额,最高2个)。 5. 项目需有实质性研发内容,不得为常规性升级、重复性改进或无创新性项目。

扶持标准

1. 项目经市科技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或验收后认定为自筹资金市级项目,纳入市级科技项目管理范围。 2. 项目通过政务平台全流程管理,数据按分类分级管理。 3. 项目验收通过后,市科技主管部门下达认定通知,明确项目资格。 4. 项目执行期满后需完成验收或终止,未按时验收的事前立项项目将撤销资格,事后立项项目自动终止。 5. 项目实施期限:生物医药、医疗卫生领域项目≤4年,其他领域项目≤3年。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书、技术合同(揭榜挂帅项目)。 2. 科技查新报告、可行性报告(面上项目)。 3. 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用于研发投入计算推荐名额)。 4. 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知识产权授权、临床试验批准等)。 5. 专家评审意见、内部决策机构审核意见。 6. 推荐函(需由单位内部评审并公示)。 7. 项目验收材料(如验收方案、专家名单、验收意见等)。 8. 涉及变更的需提交变更申请及市科技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申请2026年度肇庆市自筹资金类科技项目-面上项目牵头单位资格及推荐入库项目数量的通知

https://www.zhaoqing.gov.cn/zqkjj/gkmlpt/content/3/3240/post_3240469.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市自筹资金类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肇科〔2026〕10号)要求,肇庆市自筹资金类科技项目-面上项目类别(以下简称:自筹资金面上项目)采取“确定单位资格和项目数额-确定入库项目-确定事后立项”的办理流程。现就申请2026年度自筹资金面上项目牵头单位资格及推荐入库项目数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牵头单位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业务范围中具有研究、开发的相关内容。

(二)具有学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办公会等内部决策机构,以及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人员和所需条件。

(三)具有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和相应的制度。

(四)无信用严重失信记录。

(五)医疗卫生机构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市直医疗机构需获得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推荐,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需获得市县两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推荐。

二、推荐入库项目数量要求

(一)高等学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不设数量限制。

(二)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的单位,每年可推荐5项。建有市级研发平台的单位,每年可推荐3项。其他单位,每年可推荐1项。

(三)上年度研发投入(以上年度单位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为准),每100万元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最高可增加2个。

三、申请要求

(一)请符合项目牵头单位条件要求的单位填写提交《肇庆市自筹资金类科技项目-面上项目牵头单位资格及推荐入库项目数量申请表》,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二)请各单位将上述申请材料简单装订(不必胶装)并盖章确认后,于2026年6月22日前报送到所在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县级科技主管部门于2026年6月2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报送肇庆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到肇庆市科技局。

(三)经肇庆市科技局审核确定的具有2026年度自筹资金面上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名单及推荐入库项目数量,将在肇庆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不具有申报资格的单位不得申报。

(四)肇庆市科技局联系人:杨智华,电话:2899816。

附件:肇庆市自筹资金类科技项目-面上项目牵头单位资格及推荐入库项目数量申请表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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