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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

发布时间:2026.05.08
发布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2605/t20260508_583579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碳达峰
  • 节能减排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标准(基本条件)》,并对照《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标准(评价指标)》开展自评价,自评总分应达到70分及以上。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需提交《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并于8月5日前报送1份纸质申报书至市工信局绿色制造处。

政策原文

关于做好2026年度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gxj.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2605/t20260508_5835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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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江宁开发区经发局:

为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现就做好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请各板块工信局(经发局)组织指导辖区内有意愿、符合条件的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积极申报。申报企业须满足《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标准(基本条件)》,并对照《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标准(评价指标)》开展自评价,编制《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书》,自评总分应达到70分及以上,评价标准、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

2、申报流程。请申报企业于2026年7月1日-31日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进行申报(认定遴选类申报—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模块),按要求提交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并于8月5日前报送1份纸质申报书至市工信局绿色制造处。

3、相关事项。请各板块工信局(经发局)高度重视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工作,对照工信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号)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实际,在汽车、锂电池、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引导企业践行零碳战略,积极培育建设零碳工厂。请江宁区工信局做好已公示零碳工厂的动态管理,对照评价指标指导企业持续改进提升。

联系方式:绿色制造处   68788878

附件: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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