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单位需依法在广东省内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外国专家用人单位。
2. 项目负责人需为申报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实质性参与项目,可为外国专家本人或中方团队成员。
3. 申报限制:高校、科研机构限申报15项,企业等其他单位限申报3项;每位项目负责人、外国专家限申报1项。
4. 不得申报情形:外国专家有在执行的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已获2025-2026年海外名师项目资助、项目违背科技伦理、负责人有科研失信行为等。
5. 高端外国专家需满足:外国国籍;获得国际重大奖项/发达国家院士/重大贡献;或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外知名企业担任高层管理/技术研发负责人;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期间在粤工作不少于30天。
6. 外国青年人才需满足:外国国籍;年龄≤45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期间在粤工作不少于9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