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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08
发布部门: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tou.gov.cn/kjj/zwgk/tzgg/content/post_253372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金融业
  • 资源与环境
  • 文化领域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成果奖励
  • 专精特新
  • 数字化补贴
  • 碳达峰
  • 节能减排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需依法在广东省内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外国专家用人单位。 2. 项目负责人需为申报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实质性参与项目,可为外国专家本人或中方团队成员。 3. 申报限制:高校、科研机构限申报15项,企业等其他单位限申报3项;每位项目负责人、外国专家限申报1项。 4. 不得申报情形:外国专家有在执行的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已获2025-2026年海外名师项目资助、项目违背科技伦理、负责人有科研失信行为等。 5. 高端外国专家需满足:外国国籍;获得国际重大奖项/发达国家院士/重大贡献;或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外知名企业担任高层管理/技术研发负责人;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期间在粤工作不少于30天。 6. 外国青年人才需满足:外国国籍;年龄≤45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期间在粤工作不少于90天。

扶持标准

1.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每项资助15万元,采用后补助形式一次性资助。 2. 外国青年人才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采用后补助形式一次性资助。

申报材料

1. 在职证明(项目负责人需提供)。 2. 护照信息页扫描件(外国专家或青年需提供,需与申请书信息一致)。 3. 签证页、出入境盖章页扫描件及往来广东的交通凭证(证明工作时长)。 4. 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任职证明(高端专家需提供)。 5. 国外知名企业任职证明(高端专家需提供)。 6. 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外国青年需提供)。 7.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扫描件(优先支持对象需提供)。 8. 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申报书(需在2026年6月18日前上传)。

政策原文

关于转发开展2027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hantou.gov.cn/kjj/zwgk/tzgg/content/post_2533720.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6〕539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按省厅通知要求,组织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并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各市直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直等相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要求: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17:00;项目申报书状态显示为“已受理电子材料”后,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申报书上传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

(三)审核推荐时间要求:各主管部门在2026年6月9日前完成申报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资源统筹科(科技人才与专家服务科)

联系电话:88426676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pdf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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