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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标准化试点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07
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amr.shandong.gov.cn/art/2026/5/7/art_76510_1031653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农业
  • 资源与环境
  • 高技术服务
  • 文化领域
  • 金融业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 知识产权奖励
  • 数字化补贴
  • 节能减排
  • 招商引资
  • 创业扶持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组织;2. 申报单位3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及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3. 已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能申报本年度国家级试点,已承担省级标准化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就相同或相似项目任务申报本年度省级试点;4. 申报单位需具备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或工作制度,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标准化工作经费和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

扶持标准

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围绕农业农村、消费品、高新技术、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围绕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治理等领域,其中绿色低碳、未来产业、文化旅游专项试点可额外推荐。建设周期为2027年—2028年,通过标准化活动推动标准实施、探索需求及总结经验。

申报材料

1. 《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山东省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申请书》(附件4),需加盖单位印章;2. 项目汇总表(附件5);3. 推荐公文及加盖印章的申报材料;4. 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需通过“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交PDF版申报书及公文。

政策原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http://amr.shandong.gov.cn/art/2026/5/7/art_76510_10316530.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标准化项目在推动标准实施、收集标准需求和推广标准化经验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面向全省征集2026年度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征集的标准化试点项目分为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027年—2028年,主要通过分析工作需求、梳理适用标准、建立标准体系、补充制定标准、标准实施应用、持续改进标准等相关标准化活动,推动标准有效实施、探索发现标准需求和总结推广标准化经验等。

   (一)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围绕农业农村、消费品、高新技术、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各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附件1)要求,结合特色产业和优势领域择优推荐备选试点项目,总数不超5个,同一领域不超2个。司法行政、民政专项试点额外再分别推荐1个。

   (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各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山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和《2026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征集领域》(附件2)要求,围绕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治理等领域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同一领域不超过2个。绿色低碳、未来产业、文化旅游专项试点额外再分别推荐1个。

    同一项目可同步申报国家级与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请各市市场监管局在组织推荐时,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尽量实现申报领域全面覆盖,避免出现领域空白。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组织。

   (二)申报单位3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以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三)已承担过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能申报本年度国家级试点;已承担过省级标准化项目(试点、中心、平台)和省级标准化战略性重点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就相同或者相似项目任务申报本年度省级试点。

   (四)申报单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或者工作制度,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标准化工作经费和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

    三、申报程序

   (一)在线申报。项目申报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动态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申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填写《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山东省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申请书》(附件4),加盖单位印章后,于5月20日前登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市场监管网上服务-标准-山东省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试点项目管理”进行在线申报,操作指南可在导航页面查看。

   (二)组织推荐。各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对照项目征集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对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信用情况、资格、试点领域范围、标准化工作基础、试点任务以及工作目标设置的审核把关职责,结合本区域发展特色及优势择优推荐,于5月29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5)、推荐公文及项目申报材料(加盖印章)通过系统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

   (三)论证遴选。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研究论证,确认本年度拟推荐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于6月30日前组织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项目报送,并同步下达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

    四、其他要求

    各市市场监管局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试点项目创建工作,将其作为地方标准化工作重心转变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过程管理,加强指导监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于每年11月底前在国家系统和省级系统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创建期间出现违法违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事故,或者受到通报批评、行政处罚,以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要严格遵守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不得组织督导、考核验收,切实避免增加基层负担;要及时总结宣介,对于具备显著的创新引领和推广示范价值的试点项目,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宣传推广,提升山东标准化工作影响力。

    建设期满的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对照《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自评表》和《山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经各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后于7月30日前通过“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山东省标准化管理系统”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

    业务咨询:杨全勇、姚宇,0531-51792372、2373。

    技术咨询:郝安营,15764174520。

    附件:1.国家标准委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2026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征集领域

         3.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

         4.山东省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申请书

         5.项目汇总表

          附件1-5.docx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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