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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科技专项

发布时间:2026.05.09
发布部门: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www.ks.gov.cn/kss/kjzc/202605/816130df58ca47a28cbe1814dec181a4.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生物与新医药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需属于指南支持范围,符合项目申报条件;2. 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3. 申报单位需在昆山市注册,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4. 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生态农业专项)或3年(社会发展专项);5. 每个企业限报1项,项目负责人1人只能申报1项,参与申报的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6. 三甲医院限报20项,二级及以上医院限报10项,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每个限报2项;7. 申报单位需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人员、设备、场地、资金等条件;8. 鼓励成果研发单位与应用单位联合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9. 申报单位需科学预测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和成效,合理测算新增投入和子科目预算;10. 申报项目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11. 三年内无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12. 未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13. 已完成科技统计;14. 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

扶持标准

1. 生态农业专项:立项支持不超过10个项目,每项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以一次性拨款形式资助;2. 社会发展专项:立项支持不超过60个项目,每项最高不超过2万元,以一次性拨款形式资助。

申报材料

1. 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2. 2026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3. 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4. 项目申报书;5. 其他相关附件材料:(1)农业科技型企业证书/龙头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技术权益证明、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科技获奖证书;(3)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4)产品检测报告、科技查新报告;(5)合作各方合作协议。

政策原文

关于发布2026年昆山市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

http://www.ks.gov.cn/kss/kjzc/202605/816130df58ca47a28cbe1814dec181a4.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壮大现代产业体系,为我市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勇当探索者、引领者提供科技支撑,现组织开展2026年昆山市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属于指南支持范围,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2.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

3.各项目主管部门(包括区镇科技部门和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申报单位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资料真实性与可靠性、是否重复立项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二、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企业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网址:https://kc.kunruyi.cn,进入右侧快捷入口“项目申报”进入项目申报平台,有关文本格式和要求在网站查询和下载;

2.网上申报程序:打开网址—进入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网上填报—区镇或者主管部门审核—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网上申报成功。

3.项目主管部门对所属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统一格式(序号、计划类别、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所属区镇或行政主管部门)制作项目申报清单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

4.拟列入本年度立项计划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相应业务科室,申报材料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承诺书、信息表、任务书和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提交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5.项目申报过程中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科,联系电话55186073;

6.网上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下午17:00。

三、其他事项

1.项目按照单位申报、项目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信用审查、网上公示、项目立项的程序组织实施;

2.申报项目须提交由单位负责人、项目责任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2026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4.申报单位应科学预测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和成效,合理测算新增投入和子科目预算;

5.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申报的项目(含未完成提交和被退回修改的项目)将无法提交;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的;(2)在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3)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4)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5)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

7.同一课题或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

8.项目申报过程中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科,联系电话55186073。项目咨询请联系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电话57313714、57397065。项目监督请联系市科技局资配科,联系电话57392121。

 

附件:1.昆山市级科技专项(生态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2.昆山市级科技专项(社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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