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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彩云消费券发放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09
发布部门:昭通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www.zt.gov.cn/lanmu/xwzx/contents/15/24859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扩产上规模
  • 稳企稳岗
  • 数字化补贴

申报条件

1. 依法设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云南省设有服务网点;2. 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办公场所等与其营业执照一致,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 企业开展支付结算业务,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4. 能配合开展促消费活动(包括补贴资金发放、跨行支付等);5. 具备承接活动所需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网络平台实现消费者在线申请、审核、查询等功能;6. 网络平台需具备信息识别、核验、纠错及活动宣传、注册、申请、审核、反馈等服务;7. 提供不少于3个承接类似活动经验案例;8. 有稳定的管理服务团队及组织协调能力;9. 能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仅提及通过遴选成为合作企业后可参与昭通市彩云消费券发放活动相关工作。

申报材料

1. 资格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及其他证明资料;2. 服务方案:详细服务工作方案,响应服务要求内容。

政策原文

昭通市商务局关于遴选昭通市彩云消费券发放活动合作企业的公告

https://www.zt.gov.cn/lanmu/xwzx/contents/15/248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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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2026年彩云消费券发放活动有关文件精神,有效提振消费市场,为确保该项工作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合作企业,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式

    遴选1家企业(或企业联合体)进行合作,配合开展全市范围内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云南省设有服务网点。企业有分支机构的,可由企业或其授权的一个分支机构参加遴选。

    2.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办公场所等与其营业执照一致。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及违约事件(提供承诺书)。

    3.企业开展支付结算业务,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二)服务要求

    1.能够配合开展促消费活动等相关工作。包括补贴资金发放、资金结算等业务服务。配合相关单位支持补贴资金能够直达消费者个人银行卡账户(包括跨行支付),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馈补贴支付业务信息。

    2.有承接活动所需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为开展促消费活动提供网络平台(或程序),实现消费者在线申请、资料填报审核和补贴发放情况查询等功能,为消费者提供“流程简短、申请便捷、使用简单”的补贴申请及兑付服务,方便消费者通过手机操作即可完成申领补贴全过程。

    3.提供的网络平台(或程序)能够进行用户信息、发票和车辆登记等信息的识别、核验和纠错;能够提供活动宣传、消费者注册、补贴申请、信息审核、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反馈等服务。消费者通过平台可便捷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申请补贴,有出错提示提醒机制,可即时查看申请进度。系统信息安全稳定,能避免信息篡改,可实时动态显示和管理监测补贴申请、审核及发放情况。

    4.有承接政府部门类似活动经验,提供不少于3个承接类似活动经验案例。

    5.有稳定的管理服务团队,能够及时跟踪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受理促消费活动涉及补贴申请和资料审核,以及处理有关电话及网络咨询、投诉问题。

    6.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够胜任彩云消费券发放活动各项工作要求。

    7.可设置补贴兑付业务台账,能够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对补贴兑付流程开展有关监督检查。

    三、遴选程序

    (一)昭通市商务局发布遴选公告。

    (二)有合作意愿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提交书面报名材料。

    (三)昭通市商务局采取专家评审比选方式(报名企业3家及以上进行评审,少于3家进行比选),确定拟合作企业名单并公示。遴选排名第1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作为拟合作对象,排名第2的作为递补对象。

    (四)经公示无异议,昭通市商务局与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合作。

    四、提交材料

    (一)资格材料

    对照本公告报名条件的“资格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均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的需提供),以及承诺书、其他证明资料等。

    (二)服务方案

    制定详细服务工作方案,响应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服务要求”。

    请有合作意愿的企业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8:00前递交至昭通市商务局(昭通市昭阳区西街253号,昭通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联系电话:0870-2123903),逾期不接受报名。

 

 

  昭通市商务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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