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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新材料

发布时间:2026.05.12
发布部门: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bl.gov.cn/col/col1229055347/art/2026/art_c1bf0be38e1046d9b190abca09a3d06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新材料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为实现产业化突破的新材料生产企业或研发单位。申报材料需满足以下条件:1. 新增材料需取得重大创新突破,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和稳定生产工艺,尚未形成规模化应用和竞争优势;2. 删除材料需已通过政策支持获得市场认可,实现批量应用且市场风险显著降低。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但修订建议需符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修订要求,包括材料的技术创新性、产业化现状、市场应用情况及对国民经济或国防科技发展的重要性。

申报材料

需提交《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分类、修订意见(新增/删除)、核心技术指标、技术成熟度、产业化现状、重点应用领域、应用场景、修订理由等,并按填表说明提供详细信息。

政策原文

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的通知

https://www.bl.gov.cn/col/col1229055347/art/2026/art_c1bf0be38e1046d9b190abca09a3d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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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的函》(工原函〔2026〕1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并于2026年6月12日前上报修订建议汇总表。

联系人:闻锡军;联系电话:89384661。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的函.pdf

附件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wps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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