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宁夏回族自治区矿区生态修复

发布时间:2026.05.14
发布部门:宁夏自然资源厅
原文链接:https://zrzyt.nx.gov.cn/hd_261/dczj/202604/t20260430_522991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碳达峰
  • 节能减排

申报条件

申请矿区生态修复阶段性验收或整体验收需满足以下条件:1. 方案合规(按要求编制并报批《方案》,重新编制或修订的需完成并通过审查);2. 工程完工(完成申请验收范围内的全部矿区生态修复任务);3. 质量达标(修复质量、效果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验收标准);4. 档案完整(建立规范、完整的矿区生态修复专项档案,落实“一矿一档”管理要求)。

扶持标准

1. 验收分类:分为阶段性验收(针对已完成矿区分区、分期生态修复内容)和整体验收(针对已完成全部生态修复内容);2. 验收程序:包括组织申请、受理与筹备(60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展验收(现场踏勘、资料查阅等)、出具结论(通过或整改后重新申请)、公布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公开);3. 验收内容:涵盖合法合规性审查、工程完成情况核查、工程质量与效果评估、地类面积与质量核定、档案资料审查等。

申报材料

1. 《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 《矿区生态修复年度计划》;3. 矿区生态修复相关设计文件、施工合同;4. 验收报告(含项目基本情况、验收依据、验收过程与方法、工程评价、费用核查、问题与整改要求、验收结论);5. 在建矿山生态修复验收意见表。

政策原文

https://zrzyt.nx.gov.cn/hd_261/dczj/202604/t20260430_5229913.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关于征求《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规程》《矿区生态修复验收规程》意见的公告.pdf

矿区生态修复验收规程.docx

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规程.docx

 

上一篇: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自然科学研究和青年科学研究项目
下一篇:汕尾市智能网联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