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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发布时间:2026.05.13
发布部门:佛山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7155608&infoType=bid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招商引资
  • 品牌建设

申报条件

1. 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展位:品牌展位确认(2026年5月25日前)、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2026年5月11日前)、一般性展位申请(2026年6月5日前)。2. 品牌展位仅对企业自愿退回或大会收回的展位进行调整。3. 一般性展位需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信息。4. 联营参展需满足:申请展位在3个及以上,提交联营企业信息及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生产、制造、加工、科研”等字样)、近1年联营企业开给外贸企业的1万元以上发票、近1年报关单、供货协议(发票产品需与报关单及展品一致)。

扶持标准

无明确资金扶持标准,主要为展位申请及安排规则。

申报材料

1. 品牌展位确认:加盖公章的参展申请表、退展位申请(如适用)。2. 品牌展位动态调整: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表、企业资质材料(已参评企业需补充或更新材料)。3. 一般性展位:加盖公章的参展申请表。4. 联营参展:联营企业申请信息、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近1年联营企业发票、报关单、供货协议。

政策原文

佛山分团关于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7155608&infoType=bid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经(科)促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现启动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即日起—2026年5月25日。

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即日起-2026年5月11日。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2026年6月5日。

二、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完成“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登记后,请与所属区(科)促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联系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一)品牌展位。

仅对企业自愿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第139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确认品牌展位数量(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确认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区(科)促局,确认即正式生效。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所属区(科)促局,由各区(经)科促局上报我分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二)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有意新申请品牌展位的企业,可填写对应展区书面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企业资质材料寄送区(科)促局(已参评2026年品牌展位评审的企业仅需补充或更新资质材料)。各区局初审后填写预审推荐表,连同企业材料(一式三份)于5月1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报送至佛山分团。相关表格文件详见广交会官网(https://www.cantonfair.org.cn,路径:参展商——参展指引——品牌展位评审及动态调整工作指南)。

(三)一般性展位。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完成信息填报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所属区(科)促局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服务机器人等友谊大厅(21.2)相关专区展区参展申请相关事宜另文通知。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有联营参展需要的,如符合联营参展资格要求,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3个及以上的企业),同步上传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生产、制造、加工、科研”等字样)、近1年联营企业开给外贸企业的1万元以上发票、近1年报关单、供货协议等(发票上的产品需与报关单及相应展区展品一致)。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联营企业的确认,联营参展方生效。

三、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二)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三)广交会线上平台保持常态化运营,企业可随时通过云展厅管理系统(https://www.cantonfair.org.cn/)注册登录、上传及维护产品信息、选购套餐等,成为广交会线上平台供应商。在云展厅上传展品才有机会被采购商搜索查询,获得更多商机;在“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的展品仅用于展位申请,不会在广交会线上平台(官方网站)和APP上展示。如有疑问可前往广交会官网“帮助中心”了解具体操作指引。

(四)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我分团通知为准。

(五)“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均须通过各区经(科)促局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1.关于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osts/1013019065956356096)

2.佛山分团及各区经(科)促局联系方式

佛山分团

(佛山市商务局代章)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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