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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企业吸纳技术支持

发布时间:2026.05.15
发布部门: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my.gov.cn/myskjj/c100554/202605/023cecbf48d44462a9083bf5a7ab2547.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绵阳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许可合同;3.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500万元以上;4. 合同涉及的项目需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且已正式实施;5.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及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或科研诚信严重失信名单中单位;6. 项目未获得过财政资助。

扶持标准

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技术吸纳方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金额计算公式为:2025年支付的技术交易额×2%(保留小数点一位),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1. 企业吸纳技术支持申报表;2. 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信息表(系统自动生成);3. 项目实施情况表;4. 税务发票、银行凭证(需备注说明多合同情况);5. 承诺书;6. 营业执照复印件。

政策原文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企业吸纳技术支持资金的通知

https://kjj.my.gov.cn/myskjj/c100554/202605/023cecbf48d44462a9083bf5a7ab25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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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十条政策(修订)》的通知》(绵府规〔2025〕3号)相关政策,现将企业吸纳技术支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绵阳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作为成果吸纳方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许可合同,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2%给予技术吸纳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以下纸质资料并签字盖章,于5月15日17:00前将资料报送市科技局226室。

提交纸质资料清单:

1.企业吸纳技术支持申报表;

2.技术合同、技术合同信息表(该表格在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由认定登记系统自动生成,自制表格无效);

3.项目实施情况表;

4.税务发票、银行凭证(银行凭证发生时间视为技术交易额发生时间,单张银行凭证、税务发票对应多个合同项目的需进行备注说明。);

5.承诺书;

6.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1.合同涉及的项目需进行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且已经正式实施。

2.申报材料需按合同涉及项目逐项整理成套,即同一合同涉及的项目资料按照技术合同信息表、技术合同、银行凭证、税务发票以及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2)的顺序整理。

3.申报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形,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追回已拨付支持资金,并将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及负责人不得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

5.对各级财政已资助过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伍老师

联系电话:0816-2309841

附件 

1.企业吸纳技术支持资金申报表

2.项目实施情况表

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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