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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物医药研发

发布时间:2026.05.15
发布部门: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kj.zs.gov.cn/zwgk/sjxmsb/content/post_261382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生物与新医药
  • 高技术服务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 申报单位未被列入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失信名单,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3. 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方向,需按不同要求提交材料。 4. 申报单位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及地方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扶持标准

1. 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补助比例和额度根据企业申请和财政预算确定。 2. 新药研发补助分阶段按比例补助: - 1类新药:获准进入临床试验最高40%(500万元),完成Ⅰ期40%(1000万元),Ⅱ期40%(2000万元),Ⅲ期40%(3000万元)。 - 2类新药:获准进入临床试验最高20%(250万元),完成Ⅰ期20%(500万元),Ⅱ期20%(1000万元),Ⅲ期20%(1500万元)。 3. 不分期启动临床试验的补助标准: - 1类新药Ⅰ/Ⅱ期合并完成最高40%(2500万元),Ⅰ/Ⅲ期合并完成40%(3500万元),Ⅱ/Ⅲ期合并完成40%(4000万元)。 - 2类新药Ⅰ/Ⅱ期合并完成最高20%(1250万元),Ⅰ/Ⅲ期合并完成20%(1750万元),Ⅱ/Ⅲ期合并完成20%(2000万元)。 4. 医疗器械补助:按注册类型(二类、三类)及是否进入医保目录给予研发费用补助,需提供销售收入或医保目录证明。

申报材料

1. 基础材料: - 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科研诚信承诺书。 -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通知书或各阶段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 共有人同意书(如有)。 -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转让相关材料(转让合同、支付发票等)。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时间证明材料。 - 临床试验医疗机构及研究者证明材料。 - 依然在研或上市证明材料。 2. 研发与费用材料: - 临床试验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 独立研发辅助账/专账(含费用明细、发票、付款凭证)。 - 自主研发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新药证书等)。 - 多个所有权人权益比例协议及共有人同意书。 - 受让/购买候选药物的转让合同及权益独家持有证明。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药品注册分类意见(如需)。 3. 其他材料: - 伦理审查批件(涉科技伦理时)。 - 知识产权无争议声明。

政策原文

关于申报2026年生物医药研发补助项目的通知

http://kj.zs.gov.cn/zwgk/sjxmsb/content/post_2613828.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山市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府办〔2024〕30号),根据《中山市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中山科发〔2026〕7号)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现开展2026年生物医药研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方向和范围

本专题支持方向为生物药、化学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等优势领域和细胞与基因治疗、合成生物、脑科学、核药、海洋生物医药等未来细分领域。具体支持内容如下:

(一)1类和2类新药的获准进入临床试验补助、完成Ⅰ期临床试验补助、完成Ⅱ期临床试验补助、完成Ⅲ期临床试验研发补助。

(二)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及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研发费补助。

本次补助仅限于所报新药和医疗器械在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研发费用。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通过“中山市科技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平台(http://kj.zs.gov.cn/)在线申报,经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市科技局牵头开展复核后递交纸质材料,择优给予补助。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失信名单,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三)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方向,需按不同要求提交材料。

(四)申报单位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及地方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账号:单位登录“中山市科技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已有账号无需重复注册)。

(二)信息维护:管理员完善单位信息,经办人注册并绑定。

(三)填报材料: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签章扫描件)。

(四)单位审核:提交至所属镇街科技主管部门。

(五)推荐审核:镇街初审后推荐至市科技局。

(六)材料报送:纳入受理名单的项目,在系统下载申报书及合同书双面打印,正文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在规定时间内交至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A区VIP2窗口)。

五、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填报及审核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至6月30日,镇街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日。

六、补助方式

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补助比例和额度根据企业申请和财政预算确定,资金由申报单位自主统筹用于科研活动。

七、注意事项

(一)对弄虚作假者收回资金并追究责任。

(二)需扣除往年度获得同类补助的项目支持资金。

(三)逾期提交或材料缺失责任自负,不受理补报,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请予以说明。

八、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资源统筹科,88230061。

(二)纸质材料受理:

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A区VIP2窗口),联系电话:0760-89817136。

附件1:新药研发补助申报指南

附件2:医疗器械研发补助申报指南

附件3:共有人同意书

附件4:承诺函

附件5:中山市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15日

 

附件1:新药临床试验补助申报指南.pdf

附件2:医疗器械补助申报指南.pdf

附件3:共有人同意书.pdf

附件4:承诺函.pdf

附件5:中山市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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