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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发布时间:2026.05.15
发布部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6/5/15/art_13360_1032525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推荐单位可选择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或对口主管部门。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项目预申报书(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填报)。

政策原文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和“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6/5/15/art_13360_10325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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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主责单位由科技部调整至各部委,科技部负责项目总体布局、实施情况督促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要求,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和对口主管部门均可以作为推荐单位组织项目推荐。现将有关项目申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申报要求,严格按照受理时限,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照各部委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并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推荐单位请选择“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我厅相关处室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按时向相关部委报送推荐项目。拟通过对口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请及时与相关单位对接。

二、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电话

(一)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咨询电话:010-58881083;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合作处,联系电话:0531-51751152。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联合研发项目咨询电话:010-58881083;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合作处,联系电话:0531-51751152。

(二)合肥国家实验室

3.“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公开竞争类项目咨询电话:0551-65099918;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专项办,联系电话:0531-51751106。

附件:

1.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509/5827.html)

2.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430/5824.html)

3.合肥国家实验室关于征集“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公开竞争类项目建议的通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511/5829.html)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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