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单位需为四川省或西藏自治区科技厅相关合作省(区)的科技主管单位。
2. 项目需围绕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指定领域,研究内容需突破关键技术、研发创新产品及应用示范。
3. 项目类型分为联合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示范。
4. 不受理软科学研究课题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5. 各省(区)限报5项,每项拟支持省财政资金30万元左右。
6. 西藏自治区项目需与西藏有前期合作基础的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关于协助四川省科技厅、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征集跨省区科技交流合作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http://jnsti.jinan.gov.cn/col/col13061/art/2026/art_5d664c03b9824a1d8fb18b628f96ef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