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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效领跑者

发布时间:2026.05.15
发布部门: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278317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节能减排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需为自愿参与的重点用水企业或园区;2. 园区需满足基本要求指标(如未满足则取消评选资格),包括成立节水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制定节水管理制度等;3. 园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4. 园区需符合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标准(如GB/T 43477-2023)。

扶持标准

1. 量化指标总分需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其中量化指标满分100分,另设加分项4分,扣分项3分;2. 水效指标需符合国家标准(如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水重复利用率、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等);3. 园区需具备节水技术改造项目、节水管理措施及未来三年水效提升计划。

申报材料

1. 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含园区基本信息表、水效分析报告、自评表);2. 佐证材料(如园区管委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节水管理机构成立文件、节水规划或工作方案、节水统计台账、节水改造项目证明文件、节水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情况证明等);3.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公章)。

政策原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278317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水效标准引领作用,提升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各有关单位,《通知》事项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7cb7939f180d452199a3aa6c53062a77.html)。请对照《通知》要求,企业和园区按照自愿参与原则,于2026年7月1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技术目录”板块,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1、2),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2.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88101473)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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